| 假期類型 | 定義 |
|---|---|
| 陪護假 | 指員工因直系親屬(通常是父母、配偶或子女)患病、生育或需要特殊照顧時,依法享有的帶薪休假權利,主要用于陪伴和照料家人。 |
| 探親假 | 指與父母或配偶分居兩地的員工,按照國家或企業(yè)規(guī)定,定期享有回家探望親屬的帶薪休假,旨在緩解長期分居帶來的家庭情感需求。 |
核心區(qū)別提示: 陪護假側重于 突發(fā)或短期家庭護理需求 ,而探親假則針對 長期分居的定期團聚 。
| 對比維度 | 陪護假 | 探親假 |
|---|---|---|
| 法律依據(jù) |
? 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(如《江蘇省養(yǎng)老服務條例》)
? 部分省份衛(wèi)生健康部門規(guī)定 |
? 《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(guī)定》(1981年)
? 部分央企/國企內部補充規(guī)定 |
| 適用親屬范圍 |
? 主要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
? 部分地區(qū)擴展至祖父母/外祖父母 |
? 配偶(需雙方分居)
? 父母(不包括岳父母/公婆) |
| 觸發(fā)條件 |
? 直系親屬患病住院
? 產婦分娩 ? 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況 |
? 與配偶/父母不住在一起
?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 |
| 假期時長 |
? 通常3-20天不等(各地差異大)
? 江蘇:獨生子女15天,非獨生子女10天 ? 安徽:20天(父母住院) |
?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:每4年1次,20天
? 探望配偶:每年1次,30天 ?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:每年1次,20天 |
| 薪資待遇 | ? 全額帶薪(按正常出勤計發(fā)工資) | ? 全額帶薪(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) |
| 地域限制 |
? 無明確居住地要求
? 以親屬實際需求為準 |
? 嚴格限定"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"
? 通常指交通往返需超過1天 |
| 使用頻率 |
? 按實際需求申請(無固定周期)
? 部分地區(qū)設年度上限 |
? 固定周期(如每4年/每年)
? 需提前規(guī)劃安排 |
重要提醒: 探親假在 外資企業(yè)/私營企業(yè) 的執(zhí)行率不足30%,建議員工入職時務必確認公司規(guī)章制度。
| 場景 | 是否允許疊加 | 操作要點 |
|---|---|---|
| 陪護假與探親假時間重疊 | ? 一般不可同時享受 | 需選擇優(yōu)先使用更緊急的假期類型 |
| 不同親屬需求的假期 | ? 可能允許組合 | 例如:陪護父母(陪護假)+ 探望配偶(探親假) |
| 跨年度假期規(guī)劃 | ?? 需注意時效性 | 探親假有4年周期限制,陪護假通常當年有效 |
企業(yè)審批邏輯: HR通常會審核 親屬關系證明+實際需求合理性 ,建議提前溝通并提供完整材料(如病歷、車票預訂記錄等)。
| 步驟 | 操作要點 |
|---|---|
| 1. 材料準備 |
? 陪護假:
- 親屬身份證/戶口本復印件 - 醫(yī)院診斷證明/住院通知單 - 關系證明(如出生證/結婚證) ? 探親假: - 戶口本/居住證明 - 交通票據(jù)(證明無法公休團聚) - 單位出具的"未團聚"說明 |
| 2. 提前申請 |
? 陪護假:建議提前3-7個工作日
? 探親假:至少提前1個月申報(國企通常要求年度計劃) 注意: 急診陪護可事后補批 |
| 3. 審批溝通 |
? 重點說明:
- 假期必要性(如病情緊急程度) - 工作交接安排 - 替代方案(如遠程辦公可能性) ? 保留書面審批記錄 |
| 4. 特殊情形處理 |
? 跨境探親:需額外辦理簽證材料
? 多地分居:選擇優(yōu)先級最高的親屬探望 ? 證明不全:嘗試通過單位工會協(xié)調 |
根據(jù)《勞動法》第45條,國家規(guī)定的探親假權益受法律保護。若企業(yè)明確拒絕,可:
? 查閱勞動合同/員工手冊中的福利條款
? 向當?shù)貏趧颖O(jiān)察大隊投訴(需提供企業(yè)制度文本)
? 通過工會組織協(xié)商解決
解決方案:
? 組合使用年假(如陪護假10天+年假5天)
? 申請事假(可能影響全勤獎)
? 部分省份允許拆分多次使用(如安徽支持分次申請父母陪護假)
需提供:
? 往返交通班次時刻表(證明無直達或需中轉超1天)
? 歷史節(jié)假日未團聚記錄
? 工作地與家庭住址的距離測算(通常>800公里視為困難)
合理利用陪護假和探親假,不僅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,更是維護家庭和諧的重要保障。建議員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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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時了解本地最新政策
(各省市規(guī)定常更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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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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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與上級和HR溝通需求
通過科學規(guī)劃,既能履行家庭責任,也能保持職業(yè)發(fā)展的連續(xù)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