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廣東,有很多孕婦在懷孕期間需要遵守的生育習俗,比如懷孕前三個月不能說話、孕婦不能搬家、孕婦不能拿剪刀、孕婦不能從后面拍照等等。但事實上,這些說法大多沒有科學依據(jù)。此外,對于坐月子期間的婦女來講,在東莞和潮汕等地區(qū),至今還保留著吃完豬蹄姜醋蛋這頓飯的習俗。
揭曉在廣東懷孕后的禁忌風俗
懷孕是每個女性一生中的重要階段,在懷孕期間遵循文化習俗非常重要。廣州地區(qū)歷史悠久,傳統(tǒng)文化豐富多彩。孕婦在懷孕期間需要特別注意一些習俗,以確保自身和胎兒的健康。以下是廣東人懷孕后的禁忌習俗:
1、懷孕前三個月不能對外說
民間認為,孕婦從懷孕開始到胎兒出生后百日內(nèi),有胎神護佑于左右,可以保佑胎兒在母親腹中平安健康成長。但是,如果過早地把自己懷孕的事情說出來,就會惹惱胎神,傷害孩子,這樣孩子就留不住了。

2、孕婦不能搬家
孕婦如果拆房或搬家,容易動胎神、胎氣,對胎兒不利。這種說法看似無稽之談,其實自有其道理,另有深意。
房子不能拆、不能動的根本原因是孕婦不宜過度勞累。因為過度勞動容易增加孕期的不穩(wěn)定性,而搬家不僅需要大量的勞動,環(huán)境的變換也容易影響準媽媽的心情,進而影響胎兒。
3、孕婦不能拿剪刀
古人認為,孕婦在懷孕期間不能拿剪刀,否則生出來的孩子可能會有缺陷,比如兔唇寶寶。之所以有這種說法,是因為傳統(tǒng)社會主要是男耕女織,為了讓主要從事縫紉工作的孕媽媽得到充分的休息,不能讓孕媽媽拿剪刀。

4、孕婦不能被人從后背拍
民間傳說,人有三把火,最大的一把在頭上,兩把小火在肩膀上,有些孕媽媽很介意被人拍肩膀,因為古人認為孕婦被人從背后拍,很容易導致流產(chǎn)。
豬腳姜醋蛋是廣東地區(qū)產(chǎn)婦經(jīng)期一般必吃的滋補食品,尤其是珠三角地區(qū)(包括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、中山、珠海、江門、肇慶、惠州等地),自古以來便有風俗習慣,至今已有數(shù)百年歷史。如東莞、潮汕等地,至今仍保留著產(chǎn)婦自分娩之日起,每餐必吃豬蹄、生姜、醋蛋,飯前飯后喝湯的習俗,直到孩子滿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