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用直接使子宮興奮的藥物,可引起子宮收縮,導致流產(chǎn)或早產(chǎn),因此孕期必須禁用此類藥物。麥角新堿、催產(chǎn)素、垂體后葉素等有致瀉作用的藥物,對腸道有刺激作用,會反射性地引起子宮收縮而導致流產(chǎn)或早產(chǎn)。另外,一些具有瀉下、理氣或活血化淤的中草藥或中成藥,同樣應慎用或禁用,如大黃、番瀉葉、枳殼、枳實、大戟、紅花、三棱、桃仁、附子、麝香、雞血藤膏、沉香化氣丸、附子理中丸、桂附理中丸、祛風舒筋丸、傷濕止痛膏、小活絡(luò)丸、活血止痛膏等。
現(xiàn)已證實的對人有致畸作用的藥物及化學物質(zhì)約有150種。人類胚胎對致畸藥物的敏感期在妊娠第3周至第3個月。如果在此期間不同階段服用了致畸藥物,則會影響相應階段胎兒器官的分化,導致畸胎。因此,一旦確認懷孕,必須禁用致畸藥。為慎重起見,在妊娠頭三個月應盡量避免服用所有藥物。致畸的常用藥物有:阿司匹林、醋氨酚、苯妥英鈉、撲痛酮、冬眠靈、丙咪嗪、苯海拉明、強的松、氫化可的松、睪丸酮、乙芪酚、四環(huán)素、慶大霉素、鏈霉素、雙香豆素和大劑量維生素A等。
抗甲狀腺藥物如丙基硫氧,可影響胎兒的甲狀腺功能,導致死胎或先天性黏液水腫;嗎啡可引起胎兒呼吸抑制;妊娠期使用皮質(zhì)激素(如氫化可的松),則可引起胎兒內(nèi)分泌功能失常。特別需要指出的是:煙、酒對胎兒的生長發(fā)育影響明顯,可導致流產(chǎn)、死胎或出現(xiàn)低體重兒。